中国银行业 | 中国将实施《巴塞尔协议III》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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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于2月18日发布公告,就修订《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落实《巴塞尔协议III》监管框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修订后的资本管理办法拟定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档商业银行并表资本充足率的计量设置了为期5年,截至2029年1月1日的过渡期。修订后的资本管理办法将改善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和信息披露,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征求意见稿》设想了一个务实的三轨资本监管体系,即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三档,其中规模较大或跨境业务较多的银行划为第一档,执行技术要求更严格的监管规则和更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时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实施相对简化的监管规则和信息披露要求,重点是确保其风险偏好与地方业务环境相适应(见图表1)。

比如,对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房地产风险敞口的评估不计入第一档银行计算风险权重时需考虑的贷款价值比等详细信息。监管待遇方面存在的质的差异可能会对投资者评估具体银行的资本水平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最低资本要求适用于所有银行,而全球及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还需满足附加资本要求。第一档银行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区域性银行;第二档银行主要为中型和小型区域性银行;第三档银行大都为村镇银行。
根据《巴塞尔协议III》的实施前测试,银保监会预计修订后的资本管理办法不影响整个银行系统的资本水平(见图表2)。对于规模较大的银行,总体而言新规的资本要求较低,但对投资和同业活动活跃的小型银行的资本要求较高。

征求意见稿收紧了对投资和同业业务的一些监管要求。例如,对于无法穿透、无法相对基础资产风险对资本充足性进行评估的投资产品,风险权重为1250%。要求将3个月以上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从目前的25%上调到30%-150%(根据交易对手方的评级)。相关措施收紧可能会影响非贷款和同业业务活跃的第二档和第三档银行。
部分第一档银行的资本比率可能上升,原因是这些银行已采用对标征求意见稿中符合国际标准的、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将使用内评法计算风险权重的银行的资本底线下调(从80%放宽到72.5%),这可能会提高目前六家使用内评法的第一档银行中部分银行的资本比率。这些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1/稳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2/稳定)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3/正面)。
其他可能提高部分第一档银行计算资本比率的调整包括将企业风险敞口的无抵押违约损失率从45%调整至40%,将投资级企业风险敞口的风险权重从100%调整至75%,将持有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风险权重从20%调整至10%。
计量要求放宽将允许部分第一档银行在中国退出“清零”,政策重心转向经济增长后,增加对中国经济复苏和增长的融资。征求意见稿降低了各家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但评估银行的对公房地产风险权重时采用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方法。相关措施可能会刺激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以支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此报告是于2023年02月24日发表的穆迪报告Banks – China:China moves to implement Basel III bank capital regulation, a credit positive的中文翻译本。(中文为翻译稿,如有出入,以英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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