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 | 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机制定价的贷款比例上升,进一步增加盈利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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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90%以上的新增贷款根据新LPR进行定价。银行必须将LPR作为所有2020年1月1日后开始的新增浮动利率贷款合约的基准利率。我们预计所有借款人更倾向将存续浮动利率贷款转为按LPR进行定价,原因是未来12-18个月中国的低利率环境将持续,而LPR机制令借款成本能够进一步体现利率的下降。

LPR定价机制在疫情期间引导贷款利率下行过程中起到良好作用。具体而言,新贷款定价体系打破了银行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我们预计贷款定价将与货币市场的利率和债券收益率更同步。鉴于银行贷款仍是经济领域主要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 (人行) 将积极推动使用LPR定价机制来降低实体经济领域的借款成本。

原因是在人行计划降低借款成本以支持实体经济增长的形势下,贷款利率将进一步走低,这具有负面信用影响。 银行的贷款收入将转弱,原因是更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将转向以LPR为定价基础,同时政府限定救助贷款利率上限并对还款实行宽容政策以支持经济从疫情中恢复。尽管同业借贷成本也会下降,但只能小幅缓解贷款盈利能力下降的影响,因为中国银行业的资金来源以存款为主。银行面临的盈利压力也将存在差异。在对利率更敏感的市场中,小型银行将面临更大压力,因为这些银行更依赖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银行可能在信用审批方面调整风险偏好以弥补某些利润损失。这可能给银行贷款授信带来挑战并提高资产风险。一些银行可能寻求改变其贷款组合的期限构成,以调整即将重新定价的资产规模。这可能会加剧银行的利率风险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由于中国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以及银行使用此类工具的经验有限,上述风险可能较无法有效对冲。
至2020年8月底,以LPR作为银行贷款定价基准的新机制实施将满一周年。2019年8月经人行改革完善后开始实施,LPR已广泛作为银行贷款的参考利率。根据人行披露信息,至2019年底90%以上的新增贷款已根据新LPR进行定价,人行还要求银行必须将LPR作为所有2020年1月1日后开始的新增浮动利率贷款合约的基准利率。中国的浮动利率贷款主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和长期企业贷款。
此外,银行和存续浮动利率贷款的借款人可在2020年8月31日前就双方合约进行协商,一次性将定价基准转换成“LPR加点”或固定利率。8月12日,五大国有银行宣布从8月25日起将对满足特定条件但尚未转换的存量住房抵押贷款批量转换为LPR进行定价。这五家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行,A1/稳定,baa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行, A1/稳定, baa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A1/稳定,baa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行,A1/稳定,baa1)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储银行,A1/稳定,baa2)。7月,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A2/银行,baa3)也宣布其住房抵押贷款将向LPR定价转换。这将加快LPR定价转换的速度。截至2019年底,这六家大型银行在住房抵押贷款的市场份额为68.9%。
我们预计借款人更倾向将存续浮动利率贷款转为按LPR进行定价,原因是未来12-18个月中国的低利率环境将持续,而LPR机制令借款成本能够进一步体现利率的下降。
存量贷款重新定价有可能影响银行系统一半以上的贷款资产。2020年3月底,银行系统的存量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1万亿元,长期企业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9万亿元,在贷款总额中分别占19%和37%。
新LPR贷款定价机制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人行)发布公告,称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根据人行数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将于每月20日9时30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
新的LPR是在公开市场操作(OMO)利率(主要是中期借贷便利(MLF)的1年期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银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人行于2014年9月创建了1年的MLF,为银行提供通常为期3个月至1年的中期资金。
广泛应用的同时,新的LPR机制作为人行货币政策框架工具之一,其有效性已在经济波动时期得到了验证。人行在5月份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肯定了新LPR体系在形成“市场利率到贷款利率的传导机制”中的作用,并呼吁“持续深化LPR改革”。
具体而言,LPR改革打破了银行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人行在上述报告中表示,2020年4月中旬,一般贷款中利率低于旧贷款基准利率0.9倍的贷款占比为28.9%,是LPR改革前的3倍。
人行发布的其他数据还显示,2019年8月-2020年3月期间,定价低于LPR的贷款比2019年8月前采用旧基准贷款利率的比例更高 (图表1)。2020年3月的LPR比此前的旧基准贷款利率低26个基点,这意味着新定价机制下,这意味着新定价机制下,贷款利率有全面的下降。

贷款利率还有较大的下调空间。新定价机制加强了银行信贷市场和货币、债券市场间的联系(图表2)。人行通过中期借贷便利 (MLF) 注入或撤回资金来控制货币政策利率及货币市场利率,LPR可以反映这一政策利率的变动。这令人行能够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直接调整贷款定价。这与此前根据基准贷款利率来设定贷款利率的旧机制不同,旧机制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较低,自2015年至在2019年8月引入新LPR机制前,旧贷款基准利率一直没有变动。LPR改革前,银行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是相互分离的。

贷款定价将与货币市场的利率和债券收益率更为同步(图表3)。债券收益率与同业利率高度相关,7天同业回购利率 (R007)作为政策基准利率下限。但在LPR改革前,平均贷款利率的波动总体不活跃。2018年同业利率的显著下降在同期平均贷款收益率中几乎无法体现。

我们预计新机制下平均贷款收益率下降速度将加快,原因是更多贷款将根据新LPR定价或重新定价,过去6个月LPR已大幅下降(图表4)。
1年期LPR在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累计下降了46个基点。尤其是2020年4月中国政府推出多项货币宽松政策 (包括公开市场操作 (OMO)和下调法定准备金率(RRR)) 来支持疫情期间及爆发后总体经济的恢复,LPR下降了20个基点。当前机制下贷款定价更为动态,与监管的政策目标一致。

鉴于银行贷款是经济领域主要的融资渠道,人行将继续积极使用LPR来降低借款成本(图表5)。截至2020年6月底,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60.3%,显著高于公司债券和股票分别为9.9%和2.8%的占比。

该趋势以及由此带来的借款成本下降对银行业具有负面信用影响,因为这意味着银行的贷款息差和盈利能力将继续承压(图表6)。我们预计未来12-18个月人行仍将降低实体经济的借款成本,因此LPR将进一步走低。鉴于借款成本下降,并且2020年8月底是所有存量贷款按照新基准重新定价的最后期限,2020年下半年平均贷款利率将加速下滑。

最广泛采用LPR的企业贷款迄今为止贷款利率降幅最大。企业贷款的平均利率从2019年第三季度的5.96%降至2020年第一季度的5.48% (图表7)。48个基点的降幅反映了同期1年期LPR的下降,另外也反映出2019年底逾90%的新增企业贷款和2020年1月1日以来所有新增浮动利率贷款都已经采用了基于LPR的定价。这些新贷款的利率一般低于存量贷款和已到期贷款。
另一方面,过去一年中住房抵押贷款的平均贷款利率较为稳定。这是因为大部分住房抵押贷款为长期贷款,现有存量贷款迄今为止未重新定价。在转换为LPR定价基准之后,住房抵押贷款每年仅进行一次重新定价。此外,稳定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也反映出监管部门仍在努力控制银行的房地产敞口,因此对指导调低此类贷款利率仍持谨慎态度 (图表8)。


在今年8月大部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LPR基准定价之后,银行的贷款收益率将会加速下降。定价基准的转换是强制性的,但设定了从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的宽限期。人行表示此次转换不会立即造成这些贷款的现行利率变化,因此不会马上对贷款利率产生负面影响。但是,这些贷款今后将定期根据LPR基准进行重新定价,而LPR更为动态且可能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其贷款收益率将全面下滑。重定价周期通常设定为3个月、6个月或一年。
除了贷款重新定价之外,贷款收益率走低的另一个影响因素是政府采取特定措施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 (图表9)。例如,人行将首批人民币3,000亿元发放给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借款人的再贷款利率上限设定在3.05%,较3.85%的最新1年期LPR低80个基点。对于向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发放的人民币3.7万亿元贷款,银行还获准推迟其还款。虽然这一规模不到2020年6月底贷款余额的3%,但监管宽限期的延长可能大幅削弱银行的盈利能力。

同业借贷成本的下降只能小幅缓解贷款盈利能力下降的影响,因为中国银行业的资金来源以存款为主,而存款利率大体保持稳定。
人行的货币宽松措施将会降低同业和货币市场利率,也将降低依赖于此类融资渠道的银行的资金成本。但是,大多数银行以存款而不是同业拆借为主要资金来源。国内银行仍按照基准利率来设定其存款利率,基准存款利率不是LPR改革的一部分,自2015年以来一直维持不变。
这种状况将导致净息差进一步收窄,尤其是对市场融资依赖性较小的银行。 第一季度农商行净息差下降26个基点便是例证,该降幅已经远远超过银行业7个基点的整体降幅 (图表6)。不过,农商行的净息差仍显著高于国有银行等其他类型的银行,这得益于其较低的成本以及在农村地区稳定的个人存款基础。
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市场融资的依赖性更高,从利率下降中获益,因此其净息差相对更稳健。
各银行由此面临的盈利能力压力也将存在差异,各行对贷款收益的依赖程度是其中一种区分因素。在对利率更敏感的市场中,小型银行将面临更大压力,因为这些银行更依赖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城商行和农商行受到的冲击最大,2019年净手续费收入仅占其运营收入的11%,显著低于大型银行的16%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25% (图表10)。

LPR定价机制下贷款收益率的下降也将逐渐改变银行的资产配置方式、货币市场净敞口以及收入结构,这将引发人们在盈利能力之外对信贷状况的担忧。
例如,银行可以延长其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或者将更多贷款投向收益率更高的消费贷款、重定价周期较长的轻资本的住房抵押贷款以及其他个人银行业务。
贷款组合的调整可能反映出银行尝试在新贷款定价机制下弥补部分利润损失,但这一调整本身也有风险。举例来说,贷款类型的突然变化可能挑战银行的贷款发放质量并提高其资产风险。同样地,贷款组合期限构成的变化可能会加剧银行的利率风险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由于中国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以及银行使用此类工具的经验有限,上述风险可能无法有效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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