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 | 区域性银行恢复定向增发具有正面信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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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了3个月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已于2020年5月恢复国内农商行和城商行定向增发的批准程序。今年迄今证监会已批准了13宗申请,2019年和2018年全年分别批准了37宗和18宗。随着监管加快处理排队企业的申请及市场投资情绪改善,我们预计今年余下时间批准数量会有所增加。2018年和2019年共批复的55宗申请中,29宗已作相关披露,其中23宗已经全数执行。

定向增发持续增长将增强中国区域性银行的资本状况。这些银行通常财务实力较弱、资本水平较低,在当前环境下获得资本的机会较少且资产风险较高。我们对已批复定向增发交易的分析显示该资金渠道能够有效抵消中国区域性银行信用弱势,且资本比率较低或为负的银行可以通过该渠道获得资金,实际上是对银行的一种救助手段。

定向增发也逐渐成为政府参与银行资本重组的适用渠道,目前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控制的公司的大量参与定向增发体现了这一点。政府有大量的政策动机,将定向增发作为支持区域性银行的政策工具,因为这些银行是当地经济体和民企 (尤其是中小微企业) 的关键信贷提供者。定向增发还允许采用更加差异化的方式提振银行,这与政府过去对规模较大的城商行进行资本重组和重组的方式形成了对比。上述转变与我们长期以来的观点一致,即政府提供的支持的形式和水平的分化程度将越来越高,以反映受困机构的系统重要性。

该做法向银行提供了处置不良贷款和改善资产质量的渠道。这将改善银行的利润,原因是不良贷款出售后信贷成本将下降。另一方面,从系统发展的角度看,许多股权由地方政府相关实体持有,不招致债权人损失的做法可能会增加不透明性和潜在的道德风险。
2020年5月,中国区域性银行 (农商行和城商行的统称) 恢复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集资本 (图表1)。疫情爆发令上述定向增发中断了3个月后,今年前7个月批准的申请为13宗,2018和2019年全年分别为37宗和18宗。随着监管加快处理排队企业的申请及市场投资情绪改善,我们预计今年余下时间批准数量会有所增加。年末批复数量骤增的趋势在今年重复的概率较高。
我们认为大部分 (即便不是全部) 已批复的申请已全数完成增发。虽然证监会未披露已批复的定向增发申请完成情况及数据,在2018年批复的18宗申请及2019年的37宗申请中,我们分别核实了11家和18家银行各自的披露数据。截至2020年7月,2018年核实的11宗申请已全数完成,2019年核实的18宗申请完成了12宗。


恢复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渠道对区域性银行具有正面信用影响,尤其是2020年在已批复申请宗数占主导的农商行,其已批复募集资本/总股本比率超过了城商行 (图表1和2)。根据累计宗数,采用该渠道募资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分别占行业总资产的8.0%和5.9%,说明还有较大的扩展空间。
我们对已批复定向增发交易的分析显示该资金渠道能够有效抵消中国区域性银行信用弱势。如图表3和4所示,银行通过该渠道募集的资本在其股本的占比与其发行前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呈负相关,与其不良率呈正相关。这一趋势表明资本水平较低或资产表现欠佳的银行将定向增发视为补充资本的有效途径。


定向增发的增长有望在增强中国区域性银行的资本实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资本状况、融资渠道以及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面临更高的资产风险的角度,区域性银行在银行体系中的地位相对较弱 (图表5和6)。


多数区域性银行为非上市银行 (图表7)。与全国性上市银行相比,这类银行在筹集资本支持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方面资源较少。这反映出其规模较小,更难以满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此外,区域性银行的贷款增长速度往往较快而盈利能力较低,使其相对于大型银行面临更大的资本压力。定向增发一直是小型农商行有效的融资渠道,因为此类银行的股市融资空间较小。

资金支持是定向增发恢复带来的另一正面信用影响,因为这为政府提供了精准参与银行资本重组的渠道。在2018年以来批准、已明确投资者构成的30宗定向增发交易中,20宗交易的大多数股份投资方为地方政府控制或中央政府所有的公司,其余交易以民营企业为主,国企持有少数股份。
在后疫情时代经济形势下,中国政府计划支持其认为对地方经济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因此定向增发将越来越成为改善银行资本状况的重要途径。它已成为政府实现增强民营企业 (尤其是中小微企业) 信贷流动的政策目标的高效途径,在这方面农商行和城商行是主要贷款方。
政府有很大的政策动机和空间使用定向增发作为支持广泛信贷政策目标的政策工具和银行支持机制,这也反映在一些获准定向增发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较低甚至为负。如图表8所示,这些银行往往是规模很小的银行,总资产低于人民币300亿元 (占银行体系资产的0.01%)。目前,中国对小型银行的界定标准为总资产低于人民币5,000亿元。
在这一趋势下,中国政府可能会采取更加差异化的方式提振那些其认为对总体金融稳定性风险较小的极小型银行。虽然政府仍积极参与这些银行的资本重组,但目前可以选择干预性较弱的方式,允许银行管理层在继续运营的同时制定融资计划,这与政府此前对包商银行,、锦州银行和恒丰银行等较大型银行处置中使用的更直接的救助和支持计划形成鲜明对比。在这3家银行的风险处置中,政府的资金注入取决于管理层支持以及资产负债重组。这与我们长期以来的观点相符,即政府提供支持的形式和水平的分化程度将越来越高,以反映受困机构的系统重要性。

此外,定向增发渠道的可用性也对金融体系具有积极影响,这将促进小型区域性银行的改革和整合。近年来中国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已经批准并推动实力雄厚的区域性银行收购实力弱的农商行,股票定向增发的发展有望加速这一趋势。如图表8所示,定向增发渠道不限于资本或资产指标较弱的银行,很多交易是由资本比率较高或不良贷款率较低的银行进行的,还有一例是来自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另外,这些交易的投资方不仅包括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还涉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者,由此证明该渠道可作为财力稳健的银行用于收购受困银行和其他扩张计划的潜在筹资平台。
在一些情况下,股票定向增发渠道的持续扩大令银行获得了将募集资本与不良贷款销售捆绑的机会,2018年此类交易有4例,2019年有11例,2020年至今有两例。若剔除收购不良贷款的价格,多数交易的定价低于其评估资产净值。从信用影响来看,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益处,可为银行提供处置不良贷款和改善资产质量指标的渠道,并且也会改善银行的利润指标,因为出售不良贷款之后信贷成本有所下降。
但是,这种做法也加大了交易的不透明性,抵消了股票增发对资本实力的提升作用。此类交易中很多股份由地方政府相关实体持有,交易中的不良贷款剥离表明此类交易可被视为不招致债权人损失的准救助行为。虽然此举对于银行债权人具有正面信用影响,但从系统发展的角度来看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可能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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